近期,钢铁、煤炭两个行业化解产能过剩行动轰轰烈烈,其中涉及的人员下岗分流、债务处置转化、企业兼并重组等复杂问题,再一次刺痛了各方面的神经。
之所以说是“再一次”,是因为化解产能过剩中的诸多情景,令人不由自主地想起20世纪90年代末化解纺织业产能过剩、国企三年脱困时的情形。更重要的是这些产能过剩产生的原因。各方公认,当前产能过剩的原因主要是体制性而不是周期性的,而所谓体制性产能过剩,主要就是指政府手握巨量社会资源,并以此为指挥棒引导经济增长所造成的全社会投资过度现象。
根据我们此前完成的一项研究,发现形成体制性产能过剩的主要方式是政府通过各种手段、方式扭曲了市场价格,并形成了独特的、替代市场价格的“政府价格信号”。所谓“政府价格信号”,是指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产业政策目标,通过其所掌握的各项要素定价权以及其他经济资源的支配权,显著降低特定行业和特定企业投资、运行的关键性要素价格,进而大幅度地拉低相关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所形成的价格。
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在历次产能过剩累积成社会性问题后,政府用来化解产能过剩的方式,基本上是当年刺激产能的方式的反向操作。以前为了在短期内增加产能,一些地方政府不惜降低环保、质量、能耗等方面的要求,现在化解产能过剩则是严格执行标准甚至提高标准;以前是鼓励甚至强令银行给企业贷款,现在则要求银行马上停止放贷;以前低价甚至免费供地,现在则是不再供地……这不禁令人产生这样的联想,针对当前各地正在大干快上的新能源汽车、机器人、大数据产业,是否十年之后又将迎来严重的产能过剩?
体制性产能过剩的实质是政府主导经济模式的固有弊病。一方面,要看到这种模式的优点,即能在短期内动员一切力量干成大事、取得突飞猛进的成就。例如,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总量由世界排名倒数几位一跃而至世界第二,人均GDP由226美元提高到2015年的8016美元。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为此所付出的沉重代价,当前严峻的资源环境生态压力、巨大的区域与城乡差距、十年一循环的严重产能过剩都是“成本清单”上令人痛心的付出。如何平衡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在取得收益的同时,使为此所付出的成本能够尽量小一些,是一个十分值得深思的问题。
“逝者已矣,来者可追”。相对于已经发生过的产能过剩问题,更重要的是今后如何防止这类问题的简单重现。必须看到,我国经济增长模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投资对于经济拉动的作用趋缓变小,而消费对于经济的拉动作用正在显著增长。展望当今世界,在一个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的经济中,消费者群体、爱好、需求的分化更加快速地变动不居,政府对于经济的引导难度空前增加,政策出错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因此,为了防止产能过剩情况的一再发生,应当对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模式认真反思,切实推动新经济形态下的政府职能转型,从直接、过多地主导经济增长转移到重点做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等方面来,实现由“增长型”向“服务型”的转化。特别是产业政策,应当调整到基础、方向、信息、科技等更具引导性和前瞻性的方面来,将广阔的市场空间更多地留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