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关于钢铁行业脱困指导意见》目前已获得国务院批复,或在春节后正式下发。与此同时,与这份文件相关的8份具体配套政策文件,也即将由相关负责部门起草完毕,配套政策涉及财政、银监、环保、安监、土地等内容。
据悉,该指导意见将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大部分工作目标将在2016-2018的三年时间里解决,此次钢铁去产能,不区分企业所有制性质。这意味着,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再压缩粗钢产能1亿到1.5亿吨的目标,将会在未来三年内完成。
1月26日下午,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国资委、央行等八个部委要求称,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情况要摸清、目的要明确、任务要具体、责任要落实、措施要有力”。
报道称,以此次会议为起点,中国在1998年后力度最大、用意最深的一场去产能行动正式登场。
具体而言,1亿到1.5亿吨的钢铁去产能目标,将通过“强制淘汰”和“引导淘汰”两种方式解决。前者将通过《环保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能源利用、技术方式等行业文件来限定。一些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要求的钢铁企业将被强制关停淘汰出局;而政策引导淘汰的,主要是已经主动退出市场,或者不符合地方发展规划,需要搬迁改造,以及主动进行兼并重组的企业。
对于为实施该指导意见做配套改革的部门而言,还有诸多具体问题需要落实。第一是如何为淘汰的钢铁职工托底,二是银行相关坏账如何解决?
据新华社网站25日报道,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预计,钢铁行业减产可能造成40万工人失业,上游和下游行业还会有更多从业者受到影响。他表示,“钢铁行业大规模裁员可能威胁社会稳定。”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迟京东根据目前中国钢厂人均产钢300吨测算,得出结果称,面对调整或重新选择的钢铁职工将有50万左右人次。
《经济观察报》援引迟京东称,职工安置全部由财政托底,这个政策基本是明确的。问题是涉及人员和范围太广,不同地方、不同区域和不同企业的特点以及历史问题又不一样,所以问题会非常复杂。50万人,不可能全部买断,那样财政肯定兜不起;也不可能全部内退。还有呆坏账的处理问题,不可能全部核销掉,又不可能按照1998年的债转股那样再来一遍。现在,各个都正在核算可能需要的财政资金。
为了托底职工安置,1月22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1月1日起征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并明确了征收方式及各地区征收标准。未来该项资金下发时,还将配套一部分地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钢铁和煤炭行业大量职工下岗和再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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